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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调查公司:房屋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是什么

房屋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是什么

关于房屋遗产的继承次序,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位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紧接着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第二顺位继承人。在遗产继承活动正式启动后,首先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利,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若前述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皆无法继承遗产,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中,他们所享有的遗产份额通常应保持平等,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关照。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此外,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